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、实现“十三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。
新春伊始,突如其来的疫情,对脱贫攻坚带来了一定影响。一是贫困群众务工收入预期受到影响。2020年已外出务工132505人,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普通劳动力64%。这些务工人员大都分布在建筑业、加工制造业、家庭服务业、种植养殖业等行业领域,虽然现在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,但仍有一部分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延后,直接影响一部分务工人员的就业和收入。二是部分特色扶贫产业发展和产品销售遇到困难。受疫情影响县区7个,涉及产品27类(主要包含:蔬菜、瓜果、菌菇等产品),滞销产品总量2162.65吨,产品折价约5915万元。特色种养、乡村旅游、餐饮服务等产业受到明显冲击,特别对崇礼滑雪、草原天路旅游、蔚县民俗旅游影响很大,也波及到贫困群众的旅游产业。同时,受餐饮行业消费减少影响,市场农畜产品需求量减少,导致个别县区农产品销售受到一定影响。三是部分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可能延期。目前,正在实施的部分项目由于人力、设备和物资等供应不足难以正常推进。受疫情影响,一些扶贫项目开工前期行业部门和第三方现场评估论证,进村入户征求贫困群众意见建议,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等程序无法正常开展,影响项目进度。四是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。扶贫龙头企业87个、复产32个,占比36.8%,扶贫车间实有52个、开工数17个,占比32.7%。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运输端不通畅、销售端需求不足等问题,导致部分扶贫企业生产错季蔬菜、畜禽等农产品销售受限,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扶贫企业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能力。同时,由于饲草饲料、农用物资等生产资料运输、购销受限,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养殖大户运营成本增加,收入受到一定影响。
疫情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脱贫攻坚工作,但毕竟是阶段性、暂时性的,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面没有变,要保持攻坚必胜的信心和决心,同时要强化政策供给,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,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,把疫情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,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今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。
一、积极有序组织,促进返岗就业。各县区及人社、扶贫部门在全面摸清贫困劳动力返岗就业底数的基础上,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,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岗和外出务工。要充分发挥村干部、驻村干部的作用,做好宣传动员,打消贫困劳动力的顾虑,帮助解决后顾之忧。主动与输入地联系,消除返岗复工障碍,协商解决贫困劳动力返岗交通方式等问题。充分挖掘县域内就业岗位,统筹本地各类企业、项目建设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空缺岗位,优先雇用暂时不能外出农民工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灵活就业、家门口就业。充分运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,加强与北京及对口帮扶区的有效对接,重点做好稳岗、拓岗工作,帮助贫困劳动力充分就业。
二、加强分类指导,实施精准帮扶。一是帮助贫困群众外出务工就业。抓住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时机,根据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,按照“分批有序错峰”的要求,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。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、网上就业服务平台等机制,有序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。结合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需要,适度开发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保洁环卫、防疫消杀、社区巡查、卡点值守等临时性公益岗位,优先安排受疫情影响的贫困劳动力上岗。规范光伏扶贫收益资金分配, 80%以上的收益用于支付参与公益岗位贫困劳动力的劳务费。二是帮助经营困难企业恢复生产。在遵守疫情防控前提下,建立交通运输绿色通道,为企业及贫困户采购、运输、销售等经营活动开具企业复工复产车辆通行证,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交通运输畅通。把扶贫龙头企业及贫困户农产品销售纳入市长“菜篮子”工程,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;加大消费扶贫力度,广泛动员机关单位和企业开展“点对点”产销对接、网上专卖等活动,促进扶贫农产品销售,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贫困群众增收的影响。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。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项目工作调度,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,结合疫情防控形势,适时推动项目开工建设。四是积极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。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,按照“一企一策”原则,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计划,落实防控措施,保障生产要素供给,具备复工复产条件后,迅速组织复工复产;一时还达不到开工复工要求的,提前备工备料,为开工复工创造条件。积极推动落实惠企政策,在资金需求、税费减免、技术服务、产品流通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,保障企业尽快恢复生产,充分发挥其带贫益贫作用。五是加强春耕备耕生产。组织贫困乡村、驻村工作队,积极引导贫困户及早谋划春播种植计划,提前联系代购农业生产资料,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需求。六是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扶持。对乡村旅游、餐饮服务、崇礼滑雪、草原天路旅游、蔚县民俗旅游等关联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旅游产业,积极争取享受用工(聘用贫困人口)补贴,促进贫困人口就业,落实小额贷款政策,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升级改造,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,及时复工复产。
三、大力推进消费扶贫,千方百计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。
一是要畅通信息渠道,及时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,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。二是要发挥原有的消费扶贫渠道和电商平台的作用,促进农产品对外销售,增加销量。三是要抓住定点扶贫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、大中型企业单位复工采购的有利时机,促进定向消费扶贫,破解农产品暂时销售难题,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。
四、多方筹措资金,助推脱贫攻坚。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。对未脱贫人口相对较多、受疫情影响相对困难的县区,除市级财政调剂使用部分扶贫资金用于重点县重点村脱贫攻坚外,县区根据脱贫攻坚需要加大财政投入,保证脱贫攻坚需要。二是落实金融扶贫政策。对已经办理扶贫贷款的贫困户,因受疫情影响造成还款困难的,可申请延长还款期限,延期不超过6个月。对未享受过扶贫贷款和已经还清贷款且还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,可申请扶贫小额信贷,用于生产经营项目。三是协调北京对口援助。积极协调北京及对口帮扶区,对疫情影响有特殊困难的县区和贫困户,筹措各级各类帮扶资金,重点扶持发展一批见效快、增收效果明显的项目,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、促进转移就业。(市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、高级农艺师 张树旺)